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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会〔2019〕12号关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9年9月17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企业卫生处,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科室)管理,规范医疗美容行为,根据原国家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徐卫办医政[2019]44号)的文件要求,受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我会负责全市各级各类美容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工作,并成立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办公室。现将医疗美容项目核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及拟设置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 办理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3、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有关要求。

    三、所需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医护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申请表》;

    4、开展医疗美容项目自评报告(包含诊疗科目设置、医务人员资质、设施设备配置、技术应用管理等方面内容);

    5、授权委托书。

    四、办理依据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五、申请核准条件

1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原则上一年一次,再次核准依照核准申请表提交日期满一年提前1个月申请。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美容医疗机构应于30日内重新申请核准:

1)因医师执业或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发生变动,导致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内容与原核准内容不一致的;

2)其他原因导致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内容与原核准内容不一致的。

2、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办公室在收齐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工作并出具核准结论。新注册医疗机构应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到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办公室申请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

六、核准地址

    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办公室地址:徐州市口腔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行政楼306室。

七、备注

1、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

2、申报材料每张右上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3、字迹清楚,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

4、按提供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

5、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必须如实表述有关情况,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6、核准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申请机构进行实地抽查。

7、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9月25号前完成核准申请工作。

8、联系人:孙艳艳,电话:85866120;陈晴晴,电话:85866825

 

附件:1.《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申请表》/pictures/file/20190917/20190917092719_7265.doc

2.委托授权书/pictures/file/20190917/20190917092759_2465.doc

3.徐州市医疗美容项目核准申请工作流程/pictures/file/20190917/20190917092835_7766.doc

 

                                     

                                  徐州市医学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