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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发布于:2016年7月6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委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设置刊载细则》的通知(徐创文办【2016】9号)要求及委统一工作部署,现将《徐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作如下补充,希遵照执行。

1、各级各类医院出入口至少设置2处文明城市宣传栏,每层楼至少设置1处文明城市宣传牌;LED屏滚动播放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内容。宣传栏规格建议:长2.4米,高1.2米;宣传牌建议:宽0.6米,高0.8米。完成时间:2016年7月10日。

2、宣传栏以中宣部宣教局、中国文明网新发布的2016年版300幅“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推荐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及我市制作的特色公益广告为主要内容,并围绕家教家风、未成年人文明礼仪、规范行业服务、公众健康、加强戒烟控烟、节俭养德等内容精心组织公益广告创作刊载。(相关内容下载地址:徐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络群1433255485,群文件中下载。)

3、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刊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经费投入,确保社会宣传深入扎实开展。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服务大局,明确责任,积极行动,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4、按照精心、精细、精致的要求,公益广告的刊载要图文并茂,做到目光所及。禁止悬挂横幅,禁止张贴简单标语,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外观精美,不易掉色、破损。同时,做好公益广告的检查和维护,对内容老旧、与通稿内容不符或者已经严重污损的要及时更换。

5、市卫计委和市创建指挥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催办单。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将按照有关程序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