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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2年8月23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秋季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

1.在往年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未通过资格审查,现已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4.附属医院的临床带教医师,按教师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申请认定。

暂缓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1.在职教师最近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任期届满考核不合格者;

2.外借脱离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至今未回校任教者;

3.非学院选派脱产学习,至今未归者;

4.停薪留职,自费出国留学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

应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达到省教育厅制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标准,并测试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测:

  A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

B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2)普通话: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员 ,可免测。

3)体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岗前培训:参加省教育厅委托高校师培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通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等四门课程的全省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中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见附件)有关规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对岗前培训不作要求。

三、认定费用

根据苏教财[2003]95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费用为每人150元。

四、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910日—20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请申请人本人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站(www.jste.org.cnwww.jste.net.cn)在 “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并仔细阅读《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

22012920日前,申请人将认定费用交到各部、系(院)。

各院系于92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①《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②教师资格认定费用

3924-928

学校对各部、系(院)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附属医院请在930日前自行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思想品德鉴定、体检等工作。注意事项:请在教师资格认定网站上下载统一表格:“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

4、现场确认时间:2012109日—12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及网报的报名号报到所在部门,由各部门审核、整理好后统一报到师资办公室(主校区行政楼225室)进行现场确认(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自备一个档案袋,上贴标准封面(“验核情况”栏请不要填写),档案袋内装以下材料(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单面复印,并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单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网报最后一步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A、党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有教育厅印鉴

   B、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意见、填写人一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鉴定单位全称填“徐州医学院人事处”,地址填“徐州市铜山路209号”,邮编“221004,盖章由人事处统一盖;各附属医院鉴定单位填:XXX附属医院人事处,盖附属医院人事处章。);

7、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需提供印有“师范”或“教育”字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本科毕业文凭上没有“师范”或“教育”字样的师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及教育实习成绩单(并用红线勾出),还需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名单;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只有教授、副教授、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需提供上述第7条要求的材料;教授、副教授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一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10、近3个月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教师资格粘贴照片页》上。要求:小2寸,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与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要求:尺寸在20K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

11、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凡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人进行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一)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

1、“工作单位”:徐州医学院XX学院(如徐州医学院麻醉学院,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2、 “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XX-XX(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8、“本人简历”: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9、“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10、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手填在表格备注栏里。

(二)申请表的第二页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措辞不做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写测试等级后,还需写上“合格”;对符合免测条件者写上“符合免测条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测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联系人:汪琳琳         联系电话:83262042

 

 

                                                     徐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2817